师德师风整治的内容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遵守法纪和职业道德:
教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坚守职业道德,不得有违反行为。
教育教学素质提高:
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教学效果和质量,并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分享教育教学经验。
思想政治方面:
是否存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是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爱岗敬业方面:
是否存在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等敷衍塞责行为,是否对工作缺乏热情,消极怠工。
关爱学生方面:
是否存在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是否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廉洁从教方面:
是否存在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礼品、有价证券等行为。
为人师表方面:
教师应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在言行举止中体现出积极向上的品质,思想道德水平高尚,行为合乎师德标准。
尊师重教方面:
教师应当尊重同事,和睦相处,遵纪守法,尊重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差异,不歧视、不侮辱、不体罚学生。
严谨治学方面:
教师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自己的教学工作,严于律己,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待教育教学。
教育培训方面:
定期组织师德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和职业水平。
激励机制方面:
设立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这些内容旨在全面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