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要求和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目标导向原则
领导班子成员应根据组织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组织需要的职务和职责进行分工。
能力与素质原则
成员应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和素质条件,进行相应的职务分工。
协同合作原则
成员之间应互相协作,协同合作,共同完成组织的工作任务。
专业分工,协同工作
有专业能力的人干专业的事,有管理能力的人干管理的事,有决策权的人干决策的事。各领导成员应根据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兴趣爱好明确分工,相互合作,形成合力。
权责统一、责任到人
每个领导成员都应该对其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有责任,并与权力相匹配。每个成员必须明确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职责,明确权责边界,不得相互干涉。
合理均衡原则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知识背景、职业经历、素质能力、性格特点、身体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结合个人意愿,合理确定各成员分管职责,做到人事相宜、用人所长。同时注重均衡性,防止个别领导手中权力太大,工作量过多。
集体领导原则
凡属方向性、全局性、政策性、关键性等问题及重大事项,都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科学分工原则
根据班子成员各自的专业、成长阅历、熟悉业务、性格特点等情况,合理确定各成员分管职责,做到以人为本、人岗相宜、人尽其才、用人所长。
分工不分心、责任上分
工作上分,目标上合;责任上分,思想上合;操作上分,原则上合。成员之间应多沟通、勤反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分管不专断、到位不越位、服从不盲从
遇事要商量,不能独断独行。重大决策必须集体作出,以避免个人决策的失误。副职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与工作职责,行应行之权,尽应尽之责,尊重正职,多请示,勤汇报。
AB角工作制度
为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建立明确的“AB角”工作制度,当一方外出或请假期间,由另一方自然补位,使得工作可以连续,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理、有人负责。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基础,旨在确保组织的高效运转和团结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