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纳入社保的时间开始于 2014年10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从这天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正式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社保费用个人开始负担个人部分。
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政策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主要由财政负担,个人不需要缴纳社保费用。而从2014年10月1日之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都要按照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来进行缴费,同样是按照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15年,交够年限后退休年纪到了。
因此,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正式纳入社保体系,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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