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大专毕业生在青岛落户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落户条件
1.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2. 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3. 社保缴纳:在青岛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单位集体户接收函。
亲属关系材料。
同意落户声明。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至公安派出所,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
如户口申报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对于在青高校未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市人社局将进行落户意愿摸底,有意向者可将户口落入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才集体户,待就业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递手续。
对于引进国内在职人员,用人单位需提供一系列材料,包括人才引进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动合同、保险缴纳证明等。
对于在青高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可落入学生集体户。
以上信息基于发布时间较近的政策更新,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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