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大专院校教职工离职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个人申请:
教职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通常是学校)提出辞职申请。
部门领导意见:
所在部门领导提出意见,并注明可能产生的培养费等事项。
人事处审查:
人事处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查。
校领导审批:
辞职申请需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离校手续:
经学校通知后,办理离校手续,通常需在限定的一个月内完成。
工资和社保关系转出:
人事处劳资科办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关系的转出手续。
工作证和材料回收:
人事处办公室收回工作证等材料,并修改人事信息数据库中的人员状态。
信息系统更新:
人事处人事科在人事管理系统中维护离校信息,更新人员当前状态。
其他事项:
如果来校时由学校解决了家属工作和住房,办理辞职手续前必须同时办理家属调出学校手续和住房退还学校的手续。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学校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在正式提出辞职前,详细阅读并遵循所在学校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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