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向所在区域的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申请。
申请批发许可证的企业需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零售经营者则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准备材料
提交的材料包括: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复制件。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周边及现场安全条件说明。
审核与培训
安监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上报办证申请材料后,安监部门会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
申请人需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
审批与发证
发证机关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颁发许可证。
对于批发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市安监局应在30日内完成审查并核发许可证。
对于零售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区安监局应在20日内完成审查并核发许可证。
领取与备案
领取许可证后,申请人需在相关窗口用印并领取证书,同时需归档备查。
注意事项:
办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符合安全条件要求,如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布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等。
通过以上步骤,申请人可以顺利完成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