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人才房申请条件如下:
学历与职称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年龄要求
年龄50周岁以下(宁波市领军及以上层次人才除外)。
社保缴纳要求
近三年在慈溪企业就业创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住房要求
申购人家庭在慈溪(含宁波杭州湾新区)未享受过政府保障性住房政策,且申购时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含期房)。
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在慈溪市范围内拥有商品住房(含期房)均不超过1套。
优先申购权
符合人才公寓申购条件的人才,分四个层次依次享受优先申购权。
入选慈溪“上林英才”计划、宁波“3315计划”等市级以上领军人才计划的人员可优先申购。
入选慈溪市“115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可优先申购。
领军人才配套引进的高层次团队成员可优先申购。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本市级(市委、市政府)以上奖励的人员可优先申购。
具有“211工程”重点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优先申购。
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可优先申购。
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优先申购。
建议:
申请人应仔细对照以上条件,确保自己符合所有要求,以提高申请成功率和优先申购的机会。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才公寓管理部门,获取最新的申请指南和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