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兹证明[企业名称],由[投资人姓名]投资设立,地址位于[详细地址],住所场所面积为[面积]平米。该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所有权属于[所有权人],法定用途为[住宅或经营性用房]。使用单位已取得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双方同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使用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
日期:[证明日期]
附件:
1. 租赁合同(如适用)
2. 产权证明文件(如适用)
3.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适用)
注意事项:
1. 本证明仅用于企业设立或经营场所使用登记,不作其他用途。
2. 产权单位需提供产权证明,并明确使用方式(无偿、租赁等)。
3. 使用期限应不少于一年。
4. 本证明涂改无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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