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与责任
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筑经济方面的政策、标准。
负责编制小区年度建设项目,开发项目总概算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领用大总成件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需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
财务管理
坚决执行政府有关财务、会计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制度,依法经营。
财务管理工作由分管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定期进行成本分析。
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减少资金占用,保障生产运行。
建立规范的会计账册,做好各项会计工作,如实申报,缴纳税费,定期上报各种报表。
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所有票据须先审核、后报销,对不符合国家财经纪律的单据,不得报销入账。
安全与防火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止重大特大火灾、污染事故发生。
开展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使每个职工都能达到全懂、三会。
在维修过程中,首先切断车辆电源,车辆的电器线路必须包扎规范、安装牢固,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作业。
值班人员随时检查区域内各个地点及火灾隐患易发点,发现一次整改一次。
对在修车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品,坚持回收、存放处理,严禁将废弃的油料和溶剂液体倒入下水道。
维修质量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严把维修质量关。
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员工行为与纪律
员工应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
员工应遵守作息制度,安排专人办理上下班手续,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新员工进入汽车修理厂必须得到工厂部门的批准,介绍人和担保人应填写《员工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和技术等级证书,试用期为1-3个月。
工作时间禁止吸烟、说笑、打闹,使用一切机工具及电气设备时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保持干净,做到文明生产。
客户服务与接待
从业人员应身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汽修厂的工作效率、安全性和服务质量,同时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客户关系。